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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作者:幕墙工程网 时间:2008-08-29 14:41:35

文章摘要: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设备、试验温度、试验步骤和试验结果等。

  本标准适用于加热挥发时有明显质量损失的胶粘剂。

  2 原理

  测定胶粘剂的不挥发物含量是使试样在一定温度下加热一定时间后,以加热后试样质量与加热前试样质量的百分比值表示。

  3 仪嚣设备

  3.1 鼓风恒温烘箱:温度波动不大于±2℃。

  3.2 温度计:0~150℃,分度值为1℃。

  3.3 称量容器:直径5mm,边高30mm的称量瓶或铝箔皿。

  3.4 分析天平:感量为1 mg。

  3.5 干燥器:装有变色硅胶的干燥器。

  4 试验温度、试验时间和取样量

  4.1 氨基系树脂胶粘剂:试验温度105±2℃,试验时间180±5min,取样量1.5g。

  4.2 酚醛树脂胶粘剂:试验温度125±2℃,试验时间60±2min,取样量1.5g。

  4.3 其他胶粘剂:试验温度105±2℃,试验时间180±5min,取样量1.0g。

  5 试验步骤

  按要求称取胶粘剂试样,精确到0.001g,置于已在试验温度恒重并称量过的容器中,放入已按试验温度调好的鼓风恒温烘箱内加热,加热时间按第4章规定。取出试样,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

  6 结果表示

  不挥发物含量按下式计算:

  式中:X——不挥发物含量,%;

  m(1)——加热后试样的质量,g;

  m——加热前试样的质量,g。

  试验结果取两次平行试验的平均值,试验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7 试验报告

  a.试样来源、试样名称、制造日期、试验日期;

  b.试验温度、试验时间;

  c.不挥发物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