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回顾】学习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的几个重点
作者:幕墙工程网 时间:2009-12-28 11:22:47
文章摘要:【往期回顾】学习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的几个重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9月11日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2007),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同日起行业标准JG3035-96《建筑幕墙》、国家标准GB/T15225-94《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废止)。与GB/T21086-2007相配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9月11日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2007),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代替GB/T15226-94《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94《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8-94《建筑幕墙雨水渗漏性能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建筑幕墙》的内容基本涵盖我国现有建筑幕墙的所有品种,是我国建筑幕墙近30年发展的系统总结,规范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建筑幕墙应遵循的技术要求。
为了便于广大幕墙工程技术人员全面理解标准,正确应用标准,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供参考。
1. 国家标准《建筑幕墙》对建筑幕墙的分类及标记作了规定。
建筑幕墙的分类比较复杂,国家标准《建筑幕墙》仅给出幕墙的基本分类,将分类和标记代号用表格一并给出。
2. 《建筑幕墙》对幕墙用材料明确提出了要求,即幕墙用材料的标准一律采用最新版本,特别是基础标准。GB/T228-2002《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实验方法》对金属材料性能名称和符号作了规定,新旧标准性能名称和符号对照如下表。
新标准 | 旧标准 | ||
性能名称 | 符号 | 性能名称 | 符号 |
最大力非比例伸长率 | Ag | 最大力下的非比例伸长率 | δg |
屈服点延伸率 | Ae | 屈服点延长率 | δs |
屈服强度 | — | 屈服点 | σs |
上屈服强度 | ReH | 上屈服点 | σsu |
下屈服强度 | ReL | 下屈服点 | σsL |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 Rp 例如Rp0.2 | 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 σp 例如σp0.2 |
规定总延伸强度 | Rt 例如Rt0.5 | 规定总伸长应力 | σt 例如σt0.5 |
规定残余延伸强度 | Rr 例如Rr0.2 | 规定残余伸长应力 | σr 例如σr0.2 |
抗拉强度 | Rm | 抗拉强度 | σb |
GB/T20878-2007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规定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碳含量表示方法,GB/T20878-2007标准确定采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碳含量(十万分之几),具体表示方法如下:
用两位或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碳含量(万分之几或十万分之几)最佳控制值,即只规定碳含量上限者,当碳含量上限≤0.10%时,碳含量以其上限的3/4表示;当碳含量上限>0.10%时,碳含量以其上限的4/5表示。例如:碳含量上限为0.20%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16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15%时,其牌号中的含碳量以12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08%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06表示;规定上、下限者,用平均碳含量×100表示。对超低碳不锈钢(即C≤0.03%)用三位阿拉伯数字“以十万分之几”表示碳含量,例如:碳含量上限为0.030%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022表示,碳含量上限为0.010%时,其牌号中的碳含量以008表示。
2006年起新编的材料标准如《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不锈钢棒》GB/T1220-2007等都是按上述标准的规定编制的。
3. 性能《建筑幕墙》规定了九项性能现分述如下:
A. 抗风压性能: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应根据幕墙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其指标值不应低于Wk,且不应小于1.0KPa。Wk的计算应符合GB50009的规定,GB50009-2001(2006年版)规定局部风压体型系数按构件从属面积取值,这样同一处幕墙面板和立柱WK值不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代替JG3035和GB15225)已对面板和立柱分别规定了检测要求,因此面板和立柱分别按各自的WK确定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值。同时还要对墙面区和墙角区面板和立柱分别按各自的WK确定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值。如果一个高层建筑分段计算WK,就要对每段墙面区和墙角区的面板和立柱分别按各自的WK确定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值。检测时可由甲、乙双方在合同约定检测数量(部位),如果用料规格一样时,按最不利一组WK检测。
例:求台州市椒江区一建筑幕墙(B类、150m高)的抗风压性能(面板3m2,支承结构8 m2)。
解:取150m βgz= 1.42 μZ=2.38
墙角区 面板μSl= - 1.828 支承结构μSl= - 1.675
墙面区 面板μSl= - 1.105 支承结构μSl= - 1.019
墙角区 面板 Wk =βgzμZμSlW0 =1.42×2.38×1.828×550=3398N/m2 3.0≤3.398<3.5 为5级
支承结构 Wk =βgzμZμSlW0 =1.42×2.38×1.675×550=3113N/m2 3.0≤3.113<3.5 为5级
墙面区 面板 Wk =βgzμZμSlW0 =1.42×2.38×1.105×550=2054N/m2 2.0≤2.054<2.5 为3级
支承结构 Wk =βgzμZμSlW0 =1.42×2.38×1.019×550=1894N/m2 1.5≤1.894<2.0 为2级
B. 水密性能:幕墙水密性能指标分级指标值以未发生严重渗漏时的最高压力差进行评定。
幕墙水密性能指标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a) GB50178《建筑气候区划标准》中,ⅢA和ⅣA地区,即热带风暴和台风多发地区按下式计算,且固定部分不宜小于1000Pa,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P=1000μZμCw0
式中: P——水密性能指标,单位Pa;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按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μC——风力系数,可取1.2;
W0——基本风压(kN/m2),应按应按GB50009的有关规定采用。
b) 其它地区可按a)条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低于700Pa,可开启部分与固定部分同级。
C.气密性能:气密性分级值是10Pa压差下漏气量,但以100 Pa压差下实测漏气量折算成10Pa压差下漏气量作为分级依据。漏气量随压差变化而变化见下表:
压 差 | 10Pa | 20Pa | 30Pa | 50Pa | 70Pa | 100Pa |
实测漏气量(m3/m.h) | 0.9 | 1.44 | 2.04 | 2.74 | 3.55 | 4.70 |
对上表所列测得的漏气量的结论:10Pa压差下漏气量1.0 m3/m.h(4.70/4.65=1.0m3/m.h),其中4.65为由100 Pa压差下实测漏气量折算成10Pa压差下漏气量的折算系数。
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GB50176、GB50189、JGJ132、JGJ134、JGJ26的有关规定,并满足节能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一般情况可按表1确定。
表1 建筑幕墙气密性能设计标准一般规定
地区分类 | 建筑层数、高度 | 气密性能分级 | 气密性能指标小于 | |
开启部分qL (m3/m*h) | 幕墙整体qA (m3/m*h) | |||
夏热冬暖地区 | 10层以下 | 2 | 2.5 | 2.0 |
10层及以上 | 3 | 1.5 | 1.2 | |
其它地区 | 7层以下 | 2 | 2.5 | 2.0 |
7层及以上 | 3 | 1.5 | 1.2 |
D. 热工性能:幕墙的热工性能是指幕墙对其所处环境中空气温度、太阳辐射等传递、阻抗和遮蔽的能力。幕墙的热工性能包括多个方面,比较重要的是: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和抗结露系数等。传热系数是指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幕墙(包括可开启部分和固定部分)两侧空气温差为1K,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的传热量,是建筑幕墙热工性能的重要方面。幕墙的遮阳系数是幕墙试样的太阳能总透射比和3mm厚普通透明平板玻璃的太阳能总透射比的比值。
建筑幕墙传热系数应按GB50176的规定确定,并满足GB50189、JGJ132、JGJ134、JGJ26和JGJ75
的要求。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幕墙遮阳系数应满足GB50189和JGJ75的要求。
满足GB50189的要求就是要区分非透明幕墙和透明幕墙(透明幕墙还要区分不同朝向、不同窗墙比)分别确定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
例:求台州市椒江区一公共建筑幕墙的热工性能。窗墙比:东向0.40、南向0.55、西向0.21、北向0.3。透明幕墙分格面积1.5m×1.8m=2.7 m2,框宽60mm,框面积0.194 m2,采用的幕墙玻璃遮阳系数0.43,玻璃幕墙遮阳系数=0.43×(1-0.194/2.7)=0.40。
解:台州市属夏热冬冷地区
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 1.00W/m2.K(7级)
透明幕墙 东向 传热系数 ≤3.0W/m2.K (3级) 遮阳系数 ≤0.50 (5级)
南向 传热系数 ≤2.5W/m2.K (4级) 遮阳系数 ≤0.40 (6级)
西向 传热系数 ≤3.5W/m2.K (3级) 遮阳系数 ≤0.55 (4级)
北向 传热系数 ≤3.5W/m2.K (3级) 遮阳系数 —
E. 空气声隔声性能:隔声性能是指通过空气传到幕墙外表面的噪声,经幕墙反射、吸收及其它能量转化后的减少量。噪声通过空气传递到幕墙外表面,产生各种效应;一部分声能在幕墙表面产生反射;一部分声能被材料吸收转化为其它能量;一部分声能透过幕墙材料及孔隙传入室内;一部分声能投射在幕墙上激发幕墙材料振动,并将这种振动向室内空气中辐射;一部分声能沿幕墙构件以固体形式继续传播。这样可以看出声能通过幕墙反射、吸收和其它形式的能量转化,传到室内时已有一定程度的减少,这种减少量值称为幕墙的有效隔声量:
R有效=Lp-N=Lp-LA
式中 Lp——声源噪声级(dB);
N或LA ——容许噪声标准[容许噪声评价数或A声级分贝值,后者记作dB(A)]。
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 Rw= R有效+3dB =Lp-N+3dB =Lp-LA+3dB
例:一学校,环境噪声为75dB,求二级教室选用幕墙的隔声性能。
解: Rw =75-50+3=28dB
例:一旅馆,环境噪声为71dB,一级客房,求选用幕墙的隔声性能。
解: Rw =71-40+3=34dB
F. 平面内变形性能:建筑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以建筑幕墙层间位移角为性能指标。在非抗震设计时,指标值应不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在抗震设计时,指标值应不小于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的3倍。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值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主体结构楼层最大弹性层间位移角
结构类型 | 建筑高度H(m) | |||
H≤150 | 150<H≤250 | H>250 |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框架 | 1/550 | — | — |
板柱-剪力墙 | 1/800 | — | — | |
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 | 1/800 | 线性插值 | — | |
筒中筒 | 1/1000 | 线性插值 | 1/500 | |
剪力墙 | 1/1000 | 线性插值 | — | |
框支层 | 1/1000 | — | — | |
多、高层钢结构 | 1/300 | |||
注:1)表中弹性层间位移角=Δ/h,Δ为最大弹性层间位移量,h为层高; 2)线性插值系指在建筑高度150 m ~250 m间,层间位移角取1/800(1/1000)与1/500线性插值。 |
G. 耐撞击性能:一般场合室内侧人的动作的撞击能量E约为 700 N·m(人体重取70kg);室外侧直径3cm冰雹的撞击能量E约为 300 N·m,这样一般幕墙耐撞击性能取1/1(室内1级,室外1级)。
人员流动密度大或青少年、幼儿活动的公共建筑的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指标不应低于2级。
H. 光学性能:有采光功能的幕墙,其透光折减系数不应低于0.45。有辨色要求的幕墙,其颜色透视指数不宜低于Ra80。
玻璃幕墙的光学性能应满足GB/T18091-2000《玻璃幕墙光学性能》的规定。
透光折减系数:光通过窗框和采光材料与窗相组合的挡光部件后减弱的系数,用符号TT表示。
I. 承重力性能:幕墙应能承受自重和设计时规定的各种附件的重量,并能可靠地传递到主体结构。
4.《建筑幕墙》对各类幕墙规定了专项要求,比较重要的有:
A. 幕墙接缝密封胶位移能力级别应符合设计位移量的要求,不宜小于20级。
例:玻璃2100mm×1500 mm ,ΔL=2100×1×10-5×80=1.68 mm,胶缝宽8 mm,采用20LM密封胶,胶缝最大变位8×0.2=1.6 mm<1.68 mm;改用25 LM密封胶,胶缝最大变位8×0.25=2.0mm>1.68 mm,或胶缝宽改用10(9)mm ,仍采用20LM密封胶,胶缝最大变位10(9)×0.2=2.0(1.8)mm>1.68 mm。
例:单层铝板 1500mm×1200 mm,ΔL=1500×2.35×10-5×80=2.82 mm,采用20LM密封胶,胶缝宽=2.82/0.20=14.1 mm,取15 mm;改用25LM密封胶,胶缝宽=2.82/0.25=10.08 mm,取11 mm。
在设计图中要标明位移能力级别如20HM、20LM、25HM、25LM等。
B. 对石材幕墙规定了施工要求。
石材面板宜在工厂加工,安装槽、孔的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3、表4的要求。
表3 石材面板孔加工尺寸及允许误差 (单位为毫米)
石材面板 固定形式 | 孔径 | 孔中心线到板边的距离 | 孔底到板面保留厚度 | 检测 方法 | |||
孔类别 | 允许误差 | 最小尺寸 | 误差 | ||||
背栓式 | M6 | 直孔 | +0.4 -0.2 | 最小50 | 8.0 | -0.4 +0.1 | 卡尺 深度尺 |
扩孔 | ±0.3 软质石材+1/-0.3 | ||||||
M8 | 直孔 | +0.4 -0.2 | |||||
扩孔 | ±0.3 软质石材+1/-0.3 |
表4 石材面板通槽、短槽(短平槽、弧形短槽)和碟形背卡槽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 通槽(短平槽、 弧形短槽) | 短槽 | 碟形背卡 | 检测方法 | |||
最小 尺寸 | 允许 偏差 | 最小 尺寸 | 允许 偏差 | 最小 尺寸 | 允许 偏差 | ||
槽宽度 | 7.0 | ±0.5 | 7.0 | ±0.5 | 3 | ±0.5 | 卡尺 |
槽有效长度 (短平槽槽底处) | — | ±2 | 100 | ±2 | 180 | — | 卡尺 |
槽深角度偏差 | — | 槽深 /20 | — | 矢高/20 | 45° | +5° 0 | 量角器 |
两(短平槽)槽中心线距离(背卡上下两组槽) | — | ±2 | — | ±2 | — | ±2 | 卡尺 |
槽外边到板端边距离 (碟形背卡外槽到与其平行板端边距离) | — | ±2 | 不小于板材厚度和85,不大于180 | ±2 | 50 | ±2 | 卡尺 |
内边到板端边距离 | — | ±3 | — | ±3 | — | — | 卡尺 |
槽任一端侧边到板外表面距离 | 8.0 | ±0.5 | 8.0 | ±0.5 | — | — | 卡尺 |
槽任一端侧边到板内表面距离(含板厚偏差) | — | ±1.5 | — | ±1.5 | — | — | 卡尺 |
槽深度(有效长度内) | 16 | ±1.5 | 16 | ±1.5 | 垂直10 | +2 0 | 深度尺 |
背卡的两个斜槽 石材表面保留宽度 | — | — | — | — | 31 | ±2 | 卡尺 |
背卡的两个斜槽 槽底石材保留宽度 | — | — | — | — | 13 | ±2 | 卡尺 |
组装质量要求:石材面板挂装系统安装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石材面板挂装系统安装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 通槽长勾 | 通槽短勾 | 短槽 | 背卡 | 背栓 | 检测方法 | |
托板(转接件)标高 | ±1.0 | — | 卡尺 | ||||
托板(转接件)前后高低差 | ≤1.0 | — | 卡尺 | ||||
相邻两托板(转接件)高低差 | ≤1.0 | — | 卡尺 | ||||
托板(转接件)中心线偏差 | ≤2.0 | — | 卡尺 | ||||
勾锚入石材槽深度偏差 | +1.0 0 | | — | 深度尺 | |||
短勾中心线与托板中心线 偏差 | — | ≤2.0 | — | — | 卡尺 | ||
短勾中心线与短槽中心线偏差 | — | ≤2.0 | — | — | 卡尺 | ||
挂勾与挂槽搭接深度偏差 | — | +1.0 0 | — | — | 卡尺 | ||
插件与插槽搭接深度偏差 | — | +1.0 0 | — | — | 卡尺 | ||
挂勾(插槽)中心线偏差 | — | ≤2.0 | 直尺 | ||||
挂勾(插槽)标高 | — | ±1.0 | 卡尺 | ||||
背栓挂(插)件中心线与孔中心线偏差 | — | ≤1.0 | 卡尺 | ||||
背卡中心线与背卡槽中心线偏差 | — | ≤1.0 | — | 卡尺 | |||
左右两背卡中心线偏差 | — | ≤3.0 | — | 卡尺 | |||
通长勾距板两端偏差 | ±1.0 | — | 卡尺 | ||||
同一行石材上端水平偏差 | 相邻两板块 | ≤1.0 | 水平尺 | ||||
长度≤35m | ≤2.0 | ||||||
长度>35m | ≤3.0 | ||||||
同一列石材边部垂直偏差 | 相邻两板块 | ≤1.0 | 卡尺 | ||||
长度≤35m | ≤2.0 | ||||||
长度>35m | ≤3.0 | ||||||
石材外表面平整度 | 相邻两板块高低差 | ≤1.0 | 卡尺 | ||||
相邻两石材缝宽(与设计值比) | ±1.0 | 卡尺 |
C. 对检验规则作了规定。
D. 规定了现场淋水试验方法、热工性能现场检测方法、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