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市政公用服务楼幕墙工程招标
作者:幕墙工程网 时间:2010-07-26 13:55: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市政公用服务楼幕墙工程经长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长发改经发【2009】2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长兴市政公用服务楼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明珠路48号地块。本工程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7002平方米(其中地上5167.5平方米),建筑高度22.65米。本次招标包括中空断热明框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幕墙、铝合金门窗、干挂铝板幕墙、铝合金格栅、铝合金百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
(1)经办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5)《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施工项目责任人无在建工程证明》、《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表格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中办事指南―建设项目交易办事指南)。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集中发售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2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7、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7月29日 09:30时,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 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 系 人:朱工、郑工 电 话: 0571-87630286、13588748977
传 真: 0571-87631300
长兴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2010年7月21日